1、具有呼尔浩特市常住户口
2、持我市签发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再次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本人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他人代办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申请表中对应位置签署代办人姓名)
2.申请人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仅限办理同类续签,如需更改签注类型等信息,需重新提交相关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4、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5、领取受理回执。
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东附一楼
咨询电话:0471-669931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回民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桥北街回民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471-397372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