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常住地死亡的,死者的亲属应在1个月内,凭卫生部门出具的统一格式《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派出所凭第二联注销户口。
死亡注销
1、医学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2、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或旗县区公、检、法机关出具的死亡鉴定书或居(村)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呼和浩特市迎新路派出所
地址:团结小区
电话:(0471)4662121
海拉尔西路派出所
地址:海拉尔西路海西家园4号楼
电话:(0471)3815277
承诺时限:手续齐全当即办理。